2007年3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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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谐维权·适度
适度维权让我们更有理

  适度,是和谐维权的准则。它反映的是新时期消费者维权水平的提高,它倡导的是诚信高效的和谐维权理念。如果说诚信考验的是商家的职业道德,那么,适度维权就是消费者应有的良善品质。
  我们反对无法无天的暴民式维权,因为这样会湮没你原本正义的声音;我们反对漫天要价的敲诈式索赔,因为这样会损害你原本绅士的形象;我们抵制恶意中伤的无赖式发泄,因为这样越过了基本的法律底线;我们也不赞成凡事都找媒体来助阵,因为被滥用的舆论监督会让天平失衡。
  怎样才能把握好这个“度”?我们说,情、理、法三位一体,就能支起适度维权的天平。

  销售员错售面板
  消费者漫天要价
  □见习记者  陈岚

  商场错售了价格数千元的家具面板,消费者却要求赔偿20万元。如此过高的索赔,看似主张权益,实是维权过度,最后不仅调解失败,忿忿不平的消费者还做出了过激的行为。

  错把西南木当樱桃木
  李先生的新房是去年2月开始装修的,他和未婚妻忙活了好一阵子。
  期间,他们从某家装市场买了44张樱桃木贴面板,价格为4093元。可开工后,负责木工的张师傅却发现了问题。张师傅说,凭他多年的装修经验,李先生买的这些贴面板很有可能不是樱桃木的,而是西南木的。
  这两种材质的贴面板价格相差不少。为了证实张师傅的说法,李先生请了专业人士来鉴定,鉴定结果和张师傅的判断一致。
  这下李先生按捺不住了,他立即停下家里的装修活,来到家装市场进行交涉。经过家装市场管理人员调查核实,原来,当天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是新人,一时疏忽,错把“西南木贴面板”当成“樱桃木贴面板”卖给了李先生。店家当场表示愿意全额退款,并赔偿李先生2000元的损失。

  索赔时狮子大开口
  可是李先生不愿接受这样的结果,投诉到了消协。消协工作人员特地到市场去查看,发现两种贴面板的颜色和花纹确实很相似,非专业人员较难识别。于是,消协出面请了家装市场相关负责人亲自参加调解,李先生自己也聘请了律师到场。
  原以为在双方的共同重视下纠纷能圆满解决,但结果却事与愿违。
  李先生坚持认为销售商关于“工作失误”的解释只是借口,其实就是在“销售假冒产品”。他说,因为这件事,自己的新房装修进度一拖再拖,甚至可能影响婚期,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损失。再加上鉴定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等多项费用,李先生最终要求销售方赔偿20万元,至少也得10万元。
  商场的负责人则表示,事情的发生的确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误,对此他们愿承担责任,答应以差价的两倍赔偿(共1.2万元),并当面向李先生赔礼道歉。可李先生坚决不允,调解只能中止。

  调解不成便“聚众示威”
  调解未能如愿,李先生心里很是窝火,一个念头便产生了。
  这天,李先生叫了一群朋友,带着自制的横幅,来到该家装市场门前示威,想要“讨回公道”。家装市场工作人员前来劝阻,结果双方动起手来,一名保安头部被打伤。
  事后,李先生因为这次过激行为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被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,并赔偿受伤保安的医药费等共计6000余元。
  在经历了这样一场闹剧之后,李先生意识到了自己维权方式的不妥,原本是想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,但因为方法不得当,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,还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。冷静下来后,李先生最终接受了消协的调解意见。

  过度维权面面观

  产房取暖生火炉  开窗通风遭索赔
  由于产妇及新生儿体弱,病人家属便将病房紧闭门窗,并在房内生煤炭火炉取暖。夜间,护士巡视该病房时告诉产妇这样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,并将门窗稍稍打开。待护士离开后,产妇就向家属“诉苦”,说没有门窗紧闭时暖和。结果,产妇家属竟以护士开窗导致产妇感觉冷为由,提出索赔。

  正牌彩电出故障  诬指商家卖假货
  一名消费者买了某品牌的彩电,不到一年出了质量问题,经厂家维修后电视机恢复正常。没想到这名消费者据此认定这台彩电是冒牌货,进而向商家索赔。即使厂家已经证明该彩电为真货,这名消费者还是向当地消协投诉,而后又找到省消协。经协商,商家同意退款3000元,但是这名消费者坚持要求赔偿5万元。

  饮料罐里有异物  张口就要赔五千
  一名消费者向消协投诉称,从罐装饮料里喝出了异物,要求生产者赔偿。该罐饮料售价6元多,厂方主动提出愿意给消费者10倍的赔偿,即60余元。但消费者不干,坚持索赔5000元,当地消协也只能表示爱莫能助。最后,该消费者通过诉讼,获得的赔偿金还是60余元,但他花在诉讼上的费用倒有2000元。
  
  结账多收七十元  竟当抓贼一赔十
  侯女士在某家具商城购物,结账后她发现自己买的一张电脑桌被多收了70元钱,当即要求退钱,并要求商城以一赔十,理由竟是商城明文规定,凡抓到小偷“以一赔十”,自己也应享受这一“待遇”。
  调解中,侯女士坚持“以一赔十”,哪怕商城再三就员工工作失误对她表示歉意也不成。最后经消协协调,商城在退还给侯女士差价的情况下,再予以适当的补偿。

  甲醛超标怪地板  无端猜疑致损失
  张先生新装修的房子经环境空气检测,发现甲醛超标。张先生认为是复合地板有问题,便找到地板厂家,要求拆掉重新安装。厂方拿出了该复合地板检验合格的证明,但张先生就是不认可。
  消协调解中,厂方又出示了检验合格的证明,再次表示该复合地板完全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生产,可是张先生仍不予认可,坚持要求将地板全部拆掉重装。于是,消协建议双方重新委托检测复合地板甲醛是否超标。检测结果表明,该地板的甲醛含量在国家允许的标准范围内。最后,张先生只能承担近千元的检测费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(朱乔夫)

  专家点睛
  □本报记者  朱乔夫 通讯员  周吉
  情、理、法构成适度维权的黄金三角

  消费中纠纷难免,就维权方式而言,买的和卖的看法也总是向左,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一个问题:怎样维权才是适度的?就此,记者采访了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成员、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。

  适度不等于简单套用消法
  虽然目前在消费者和商家的“对抗”中,消费者还相对处于弱势,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可以提出过分的索赔要求。
  郑金都认为,消费者要适度维权,仅仅依靠消法是不够的,还要符合中国人的情和理。情、法、理三者共同构成了适度维权的黄金三角,法是底线,情和理是两边。如果消费者突破了法这个底线,采取一些过激行为,恶意制造影响、损害商家的名誉,或者狮子大开口天价索赔,那就是过度维权。
  郑金都认为,简单地套用消法“退一赔一”的规定来解决消费纠纷,并不一定就适度,因为有时候这样的处理反而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,而使商家的侵权成本过低。所以,判断适度与否还要看侵权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有多大,如果没什么伤害或伤害较小,提出过分的要求就是不合理的、过度的,反之,就不必拘泥于“退一赔一”。

  “过度”的症结还在于消费环境
  说到出现“过度维权”的原因,郑金都认为,部分商家不顾社会责任、不惜一切代价获取暴利,坑害消费者,是引发“过度维权”的根本原因;而社会上维权意识的普遍提高也使得一些消费者心理失衡、个人利益至上,从而进行恶意索赔。
  另外,郑金都还提到,法律制度的不够健全也是导致“过度维权”行为增多的重要原因。他说,我国消法维护的是善意维权人的利益,对企业处罚相对过轻,这不仅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不利于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。

  用普法和引导来抵制“过度”
  郑金都认为,遏止“过度维权”的根本还在于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、适度维权。
  首先,出现维权“过度”很大程度上还与消费者不懂法律有关,消协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普法宣传。只有让更多的消费者理解法律,才能让他们更好地维权。而当接到消费者投诉(尤其是“过度维权”的投诉)时,消协要告知消费者投诉存在的风险,这也是一种教育和引导。
  其次,舆论的导向也非常重要。媒体在报道维权事件时要公正客观,不要一味炒作,更不要过分渲染。有的消费者甚至以为只要媒体出面什么事情都能解决,就以曝光来“要挟”商家,提出过分的要求,结果适得其反。